采访郭美美的画面
郭美美以"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面,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该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有一段时间找不同的男孩子,还要我帮她数有多少个。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郭美美与干爹
郭美美被干爹王军包养
王某,男,4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是郭美美2011年"红会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我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那以后,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王某供述。
"她要求我给她买一辆跑车,说是生日礼物,不买就跟我断,后来我给了她240万,让她自己买的车。"王某承认,"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图的就是我的钱,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轻,我们各有所图而已。"
郭美美供述称,她与王某一起的时候,王某并不想她去拍戏、走演艺圈。"他说你找点事情做比天天没事情干强。"
"当时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购了一个叫中红博爱的公司,我投资500万参了10%股份。"王某供述,该公司正与隶属于中国商业系统的中国商业红十字会商洽开发"中国博爱小站"项目,即购买车辆免费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车辆喷涂"红十字"标识,以项目为名招揽广告赢利。
"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装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边听到了就说要应聘。后来她说要做CEO,当时我不知道CEO是什么,就笑笑说你做什么都行啦。"王某回忆。
郭美美说:"说完之后几天,我在家玩微博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说的这句话,出于一种虚荣心,挺无知的,并不知道红十字会是一个这么庞大的慈善机构……"
为增加炫耀资本,郭美美根据自己的想象,把个人微博认证从"演员歌手"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发布豪车、奢侈品等炫耀奢华生活方式的照片,将与她本人、中红博爱均无关系的中国红十字会推进了舆论漩涡,进而引发慈善信任危机。这起重大的网络事件也导致"中国博爱小站"项目流产,王某与郭美美断绝了交往。
然而,郭美美本人却一夜成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为掩盖被包养事实,她称王某是其"干爹".
"我妈录完节目还说,你怎么蹦出来一个干爹?"郭美美说,"当时才19岁,就是有点害羞,不想承认男朋友比自己大那么多,所以才说是干爹,没想到就越扯就越扯不清楚了。"
"我从来没见过虚荣心这么强的人,为了名不计后果,为了钱不择手段。红十字会名誉因她受到极大的损害,我因为她身败名裂。"如今谈到此事,王某后悔不迭:"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梦!"
中红博爱资方股东王军
中红博爱资方股东王军个人资料
2011年7月初,在公众疯狂围观"郭美美事件"近两周后,她成谜的身份似乎终于有了"答案".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翁涛在微博上表示,他的朋友王军拥有中红博爱大股东深圳物华公司10%的股份,而郭美美是王军新认识的女朋友。
王军身份背景
2011年7月4日,据《新闻晨报》报道,在郭美美事件爆发了多天后,中红博爱公司进入公众视野:它与商红会共推的"博爱小站"项目与郭美美此前描述的"红十字商会"业务形态多处相近;股东里有王鼎公司;并被网友发现在郭美美事件爆发后迅速删改互联网上各处的公司信息。
郭美美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