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秀波出轨门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日前,吴秀波天价分手费再被曝光。那么,吴秀波天价分手费多少钱,索要天价分手费违法吗?
吴秀波天价分手费
近日,随着吴秀波小三被拘捕,吴秀波出轨门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不少娱乐圈的明星也参与到该事件的批判中,王思聪、金星、编剧六六等都实名给吴秀波扣上了渣男的帽子,一时间吴秀波瞬间变成了娱乐圈渣男的代表人物。
然而,今天突然画风突变,原因是有知情人士爆料,涉事女主曾多次向吴秀波索要分手费,加起来共计3100万,而最后竟要10亿天价分手费。
1月20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陈昱霖向多次向吴秀波索要分手费,第1次要了600万,第2次要了300万,第3次要2000万,吴秀波哪怕分期付款都一一付清了,而陈昱霖第4次要6000万,吴秀波只给了200万,第5次,更是狮子大开口要10个亿,因此才逼得吴秀波报警。
这个爆料倒是和吴秀波的原配何震亚曾发表的声明内容一致,吴秀波老婆在声明中提到该女子对吴秀波的分手威胁已经长达一年,一次又一次的勒索巨额钱财,从几百万到几千万。
编剧六六在她的个人社交平台中也提到,该女子在曝光吴秀波之前,已经威胁他很多年了,只不过吴秀波的老婆一直不知情,直到女方开了天价分手费才不得不和老婆摊牌,最后决定即使一无所有也要把小三送进监狱。
其实,在娱乐圈,天价分手费并不罕见,有不少女星曾凭借与富商男友或者明星男友分手后,获得了巨额的分手费,一下子变身女富豪,日子过得很滋润。
比如非常知名的就是刘銮雄和他的那些女友们。虽然刘銮雄最后选择了甘比当老婆,大家纷纷都把目光聚焦在甘比身上时,却忽略了吕丽君。
吕丽君虽然最后没有上位成功,可是她在跟着刘銮雄的这么多年里,获得的现金,物业,珠宝等等财产价值超过17亿港币!一下子跻身超级富豪,虽然如今她离开了刘銮雄,但是衣食无忧。
还有曾经的“天王嫂”乐基儿,她与黎明离婚后拿到了价值一亿人民币的六套房产!而在两人的婚姻期间,黎明对她也是百依百顺,买的衣服,包包等奢侈品也不计其数。
梁洛施虽然和李泽楷分手,被大家嘲笑:生三个儿子都没进豪门。可是人家有钱啊!拿到五亿分手费的梁洛施这辈子不仅吃喝不愁,再寻新欢也不是难事吧。
大陆女星车晓其实也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当时她和山西首富李兆会结婚,婚礼场面壮观,被称为“天价婚礼”。然而两人其实只在一起了两年就分开了,十分可惜。
不过仅仅是这两年,李兆会给了她3亿的分手费,可以说车晓现在也是女富豪了。演戏也不为谋生,只是当作爱好吧。
不过最厉害的还是邓文迪!她因为跟默多克的离婚,拿到了一亿美元的房产,现在是鼎鼎大名的女富豪。而与其他女星不同的是,她的日子过得非常潇洒自在。
有了钱之后,邓文迪交的男朋友是一个比一个小,一个比一个帅啊!她都被称为小鲜肉杀手了,这么多“富婆”女星中,就佩服她一个!
那么,索要天价分手费违法吗?
首先,我们看看网友如何看待:
我认为应该是不触犯法律,我漫天要价,你落地还钱。何为勒索? 索要赔偿能算勒索吗?你愿意赔多少是你的事情,我想要多少是我的事情,就看最终能达成什么共识。警方这次抓人,不清楚是依据哪条法律来抓的,就因为索赔就来抓人?即便女方威胁不赔钱就继续爆料,我认为也不违法,爆料本身就是不违法的行为,是称述事实。我想爆就爆,不想爆就不爆。
我认为勒索罪成了的依据是,你没有任何义务向对方支付钱的情况下,对方威胁你要钱,才是勒索。而吴秀波应该是有义务要向女方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所以不算勒索。
那么,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在法律上,同居男女之间,以暴露隐私索要分手费,一般不认定敲诈勒索,而是作为民事上的名誉侵权处理。因为两者存在过特殊两性关系,关系破裂后,互揭老底、互爆隐私,乃人之常情,故以此索财,情节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假如被认定为犯罪,则天底下的离婚、分手,爆料要求索要财产者无数,岂能抓尽,监狱早人满为患矣。其次,敲诈勒索罪的本质上,是被害人因恐惧而交财,吴秀波本是名人,隐私权的保护小于普通民众,现被曝光,只是名誉损失,又何来恐惧被迫交财?
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此条是近亲属条款,与同居男女关系亦是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