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有几个妻子?对于苏轼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从小学开始我们就会学习他的古诗词,所以对于苏轼大家有知道,但是,对于苏轼的家庭生活你又知道多少呢?在古代三妻四妾的朝代中,就算是苏轼这样的文人都有不止一位的妻子,想想古代和现代的区别,作为男人是不是很羡慕古代生活呢。
苏轼先后娶过两任夫人,第一任夫人叫王弗,眉州青神(今四川青神)乡贡进士王方的侄女。苏轼步入“婚姻殿堂”时十九岁,这一年王弗十六岁。按苏轼自己的说法,他本想过隐居生活,既不想娶妻也不想做官,只是迫于家庭压力,才不得已结婚考进士。不过王弗进了苏家,伺候公婆无微不至,让苏轼很感动。更让苏轼吃惊的是,王弗没读过书,只是在他读书时喜欢陪在他身边。而当他偶尔有所遗忘时,王弗竟能把一段段的文字背出来,这让苏轼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嘉祐六年(1061),苏轼签书凤翔府判官,带着王弗赴任。苏轼是个有口无心的性格,这种人在官场上混容易吃亏。王弗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对丈夫很留心。苏轼接待客人时,王弗常躲在帘后听,客人走后,她很快做出判断:某人光拣你爱听的说,绝对靠不住;某人对你恭维太过,一旦你没了利用价值,他很快会背叛你,甚至落井下石!更奇的是,后来的结局大都与王弗的判断相合。可惜好人不长命,治平二年(1065),苏轼刚从凤翔回到汴京,王弗便因病去世了。苏轼非常悲痛,打算稍闲时将王弗遗体送回老家安葬。刚好次年他父亲苏洵病故,苏轼便将两件丧事一道处置了。
与王弗的恩爱,在苏轼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直到熙宁七年(1075)他担任杭州通判时,还梦见又和王弗在一起,只是这次“相聚”的情景格外凄凉,于是提笔写下悼亡词《江神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第二任夫人叫王闰之。他在《祭王君锡丈人》说:“某始婚姻,公之犹子。允有令德,天阏莫遂。惟公幼女,嗣执罍篚。”意思是苏某初娶的是您的侄女(古称叔伯之子为犹子),可惜年纪轻轻便离开人世。而您的幼女闰之,又成了苏某的夫人。王闰之生于庆历八年(1048),王弗生于宝元二年(1039),相差九岁。有人说早在苏轼娶王弗时,王闰之就因自己没能嫁给才华横溢的表姐夫深感遗憾,这不符合事实:王弗十六岁出嫁时,王闰之才七岁,哪来的遗憾?
苏轼续娶王闰之在哪一年,没有现成的书证。按情理推断,应该是他治平三年(1066)回乡葬父期间议定,返京前结婚。古人守丧必须守足二十七个月。苏洵死于治平三年四月,所以苏轼与王闰之结婚应该在熙宁元年(1069)七月之后。《年谱》称苏轼熙宁元年免丧,二年回到京城。据此可以断定,苏轼守丧期满后,很快和王闰之完婚,随后一同回到汴京,二人结婚必在熙宁元年之末。
关于这一点,还有确凿的证据:《宋史·苏轼传》说:“轼知杭州,过年十九,以诗赋解两浙路,礼部试下。”说苏轼知杭州时,他和王闰之所生的儿子苏过十九岁,顺利通过乡举,继而到汴京参加会试。苏轼知杭州自元祐四年(1089)七月始。据《汴京遗迹志》载,元祐间会试只有两次,一在元祐三年,一在元祐六年。宋朝乡试则在会试前一年举行。按这个时间表,苏过参加的是元祐五年两浙路乡举,当年前往汴京。倒推十九年,苏过生于熙宁三年(1070)。也就是说,苏轼到汴京不久,王闰之便怀了孕,这个时间绝不会错。
苏轼身边还有位丽人也姓王,叫朝云,是他当杭州通判时收入室中的,那年朝云十二岁,是杭州的歌妓。苏轼为朝云写的墓志铭说:“东坡先生侍妾曰朝云,字子霞,姓王氏,钱塘人。敏而好义,事先生二十有三年,忠敬若一。”看来“敏”和“义”可以概括朝云的品行。宋朝士子身边虽有夫人,还可以名正言顺地纳妾。朝云的“敏”主要表现在艺术方面,时不时为苏轼浅斟低唱,是她分内之事。她跟着苏轼也没少担惊受怕,发配黄州、流放惠州,都在苏轼身边。
绍圣三年(1096)七月的一天,身在惠州百无聊赖的苏轼想听朝云唱歌,于是命她把《蝶恋花·花褪残红青杏小》唱一遍。朝云似有所感,流泪说道:“妾平生最不忍唱者,‘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二句也。”苏轼伤感道:“我方伤春,你又悲秋!”没想到几天之后,朝云竟死在惠州,年仅三十四岁。
苏轼一生接触过的女人不止这三位。叶廷琯《鸥波余话》说:“衡山王泉之曾至都昌,见《都昌县志》载坡公南迁时,遣妾碧桃于县。”意思是苏轼被贬惠州,为了让侍妾碧桃少受罪,到都昌后,将她留在那里自谋生路。为此还颇为伤感地写了首诗:“鄱阳湖上都昌县,灯火楼台一万家。水隔南山人不见,东风吹老碧桃花。”陈鹄《耆旧续闻》又说:辰州陆知州曾对他说,苏轼《贺新郎》词提到“榴花”,人皆不知其意。他曾在晁说之家见过东坡手稿。晁说之告诉他:“东坡有妾名朝云、榴花,朝云死于岭外,惟榴花独存,故词多及之。”意思是朝云死后,苏轼身边还有侍妾榴花相伴。关于碧桃、榴花的记载比较缺乏,其真实性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