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一事再次升级,因崔永元曝光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但其阴阳合同涉嫌偷税漏税嫌疑,目前,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已介入调查该事件。那么,为什么税务局调查范冰冰,明星偷税漏税大盘点。
为什么税务局调查范冰冰?
2018年5月28号上午,崔永元怒怼范冰冰,发博文怒斥: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
崔永元发文称某演员进组4天共签下大小两个合同,明面上的合同酬劳一千万,暗地会再收五千万,四天时间能拿到六千万酬劳,直指行业天价片酬的现象。
事件发生后,《北京日报》及旗下长安街知事等新媒体第一个站出来呼吁,税务部门应该去查一查崔永元说的“那一抽屉合同”,给大家一个说法。
倘若崔永元曝光的大小合同确有其事,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仅是明星天价片酬的行业乱象,更是涉及巨额税款偷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牵涉其中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可能是牢狱之灾。
目前,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已经介入该事件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
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明星偷税漏税大盘点
说起偷税漏税就不得不提内地影视圈大姐大刘晓庆,据媒体披露,刘晓庆创办的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多达1500万,最终法院以偷税漏税罪判处刘晓庆1年有期徒刑,该事件曾轰动全国,成为演艺圈的一大丑闻。
说完了影视圈大姐大刘晓庆,接下来说说乐坛大姐大毛阿敏,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却偷税漏税4万,引起了全国的公愤,面对税务机关,毛阿敏无言以辩,所有的罚款都由一个人默默地承担下来,据悉当时的罚款总额达到60多万,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根据新华社当时的通稿,毛阿敏因漏税,需补缴的税款为27万。更要命的是因为此风波令他的名誉受损,人气下降,几乎有半年时间没有接到任何单位敢邀请她做节目,在税案风波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毛阿敏的神经近乎崩溃,她已经无法承受来自媒体的巨大压力,于是她想到了自杀,幸亏家人及时发现才被抢救过来,后来,毛阿敏远赴英国疗伤,4年之后才复出歌坛。
再来说说歌坛另一位大姐大韦唯,1998年,远嫁瑞典的韦唯被瑞典的税务机关盯上,据该机关负责人表示,韦唯是中国的一线明星,她在中国各地举办了巡回演唱会,但是没有为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务机构估计,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约合2610万元人民币),所以该税务机关决定冻结韦唯五千万瑞典克朗(约合4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
据悉,2000年张惠妹还在丰华唱片时期,曾以“执行业务所得”为名申报其在中国内地及海外演唱会的收入,但台湾地区税务部门认为这笔款项应属于“薪资所得”,在5年后要求她补税,由于这3000万元新台币的收入将以薪资所得计算,需要扣40%税率,因此最多她可能要补缴1200万元新台币的税款。而若以“执行业务所得”计算,则可先扣45%的成本再扣税,张惠妹委托其律师发表声明,强调自己绝对没有逃漏税,3000万元新台币是“争议收入”而非“补缴税款”。
据媒体曝料称,日前台湾籍艺人欧弟陷入了欠税风波,据悉,近年来在两岸主持圈大红的欧弟,虽然收入颇丰,但是却拖欠缴纳汽车的使用牌照税等费用,车牌被注销近日又因驾驶挂着注销车牌的车子上路,欧弟被交警抓了现行,其经纪人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说,“欧弟自己对汽车的车牌被注销并不知情,因为最近都忙着两地录节目,没有时间去办理”。其经纪人表示,欧弟近期不会再开这部车了,“会尽快去处理税款的有关事宜”。
2006年7月,大小S被传5年少报上千万的收入,补税金额约700万元人民币,尽管徐妈妈一度否认被追税,但财政部门赋税机构却没有否认。相关官员甚至说,大小S收入那么高,如果以前没有将她们列为查税对象,以后也要列入,决定对大小S重新查税。
2008年新年伊始,台湾当局税务部门盯上综艺天王吴宗宪,认为吴宗宪的杰克传播公司,少报公司未分配盈余,要求该公司补税及罚款共344万新台币(约80万元人民币)。据台湾媒体报道说,台湾税务部门从2000年度盯上吴宗宪旗下事业体,包括录音室、传播公司、电影公司都被查税,其中2000年度和2001年度就有6件税款案进入诉讼程序,但吴宗宪6件抗税官司全都输掉,于是杰克传播被认定,在2001年度少报未分配盈余2000多万,因此要求该公司补税229万余元,以及罚款114万余元。
2008年农历年刚过,林志玲便收到台湾当局税务部门发出的补税通知,据说罚款(补税)高达上千万元。据台湾媒体报道,过完年准备开工,第一名模林志玲带头祈福希望新年样样顺利,不过,高收入的她却在今年艺人补税名单中首度上榜。在过去的连续两年,林志玲漏报税款被追缴及罚款高达上千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250万元)。林志玲母亲吴慈美表示,“她每年都要缴很多税款,应该不会(漏税)吧!我觉得不需要这样子,有漏税除非是说不小心漏掉哪一条,或者是说没有开什么,没有开那个所得的证明。”
2008年3月13日,任贤齐在台湾被有关方面要求补税和罚款共80余万元(414万台币),原因是10年前他拍摄连续剧《笑傲江湖》时未将64万元(合327万余元台币)的片酬纳入所得报税,又漏报公司业务报酬136万元(合690万元台币)。有关方面要求任贤齐补税及罚款共80余万元(414万台币),任贤齐提起行政诉讼救济,后败诉,法官认为,任贤齐提供专业劳务,以每集1.98万元(10万元台币)的报酬受雇参与连续剧演出,个人不必负担任何盈亏风险,所获得的酬劳属个人薪资所得,应于申报所得税时计入所得。法院认定,任贤齐的所得总额为217万元(1097万余元台币),补税52万元(265万余元台币),罚款29万余元(149万余元台币)。
2011年5月21日,萧蔷申报综所税时,被查出漏报个人所得税,台湾税务部门查出,萧蔷漏报她曾参加演出内地《心恋》连续剧所获得酬劳226万元,另漏报取自采晏工作室的964万多薪资所得,核定其综合所得应该是1300多万元,计算后核定应补税四百多万元,并裁处204万罚款。若再加计日前萧蔷被税务部门查出漏报综所税,并遭法院判决补税95.4万多元,统计前后两笔补税及罚款达7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