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躲猫猫这个词语,很多人想到的就是所谓的捉迷藏或者藏猫猫,是儿时所有人都玩过的一种游戏。但是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躲猫猫也会死人的?曾经在2009年的云南一处看守所内就发生过这么一起因为“躲猫猫”而导致服刑人员死亡的事件,这就是当时轰动了全国的躲猫猫事件。那么躲猫猫事件之后死者家属获得赔偿了吗?很多人在关注这起事件之初,看到关于死者所在看守所发出的事件调结果报告时候不禁表示,这个所谓的调查结果实在是很恶心,难道都把人民当傻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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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情的原委吧。事情是这样的,在2009年1月28日云南省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为盗伐林木被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被羁押于晋宁看守所。但是就在2009年2月12日的凌晨6点,他却因“重度颅脑损伤”被送医救治之后不治身亡了,而玉溪警方在时候称李荞明是因为和狱友们玩“躲猫猫”游戏的时候不慎撞墙身亡的。但是为何一个躲猫猫就是置人于死地呢?很多人对此感到非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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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死者李荞明所经历的“躲猫猫”可不是我们想象中那般喜悦的场景。原来,在李荞明羁押期间同监室的狱友张厚华等人就经常以各种借口对李荞明进行拳打脚踢,也致使其头部、胸部等多处受伤。在2月8日下午5点左右,李荞明的狱友张涛、普华永等人以玩游戏为名把其眼睛蒙上,再一次对他进行殴打,在此之后李荞明身上有两处骨折,再一次猛烈拳击之后李荞明由于受伤重心不稳,撞墙倒地昏迷,之后送往医院抢救四天之后,抢救无效于2009年2月12日宣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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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之后殴打李荞明的狱友们为了逃避责任和法律制裁,就编造了李荞明在游戏中自己撞墙死亡的事实,并且几个人之间还定立了攻守同盟对抗警方侦查。而晋宁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深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就轻易得出了案件结论,李荞明是在玩躲猫猫游戏中不慎死亡的。这也反应出了晋宁警方工作极其不负责任和极其不慎重,也是他们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的一种托词。之后经过深如调查了解事件实情之后,晋宁县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看守所有关领导受到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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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李荞明其实是一位准新郎,准备于2月15日结婚的,而在离大喜日子还有3天的时候他却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在拘留所被殴打死去,对于这个消息家人实在是无法承受。随后死者家属向三名被告人提出了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请求,之后李荞明的家属获赔35万。虽然当时对于这个贫困家庭来讲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是这也是用一条鲜活的生命换来的,李荞明的家人的心也是在滴血,毕竟李荞明再也回不到他们身边了。
躲猫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