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20湖北人民来说,失业的人比较多,受疫情影响,大多数人都无法工作。那么,2020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呢?下面,我们来看看2020失业保险金申请流程及条件,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
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表示,疫情期间为保障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人社部积极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推出五项举措:
第一,放宽申领期限
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失业人员超过60日的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第二,减少证明材料
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第三,优化经办流程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时,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
第四,取消各种附加条件
各地经办服务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的领金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非法定领金条件,同时也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更不能将失业人员的领金情况计入职工档案。
第五,加速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97个城市的网上申领平台,力争4月底之前所有地级市都要实现网上申领。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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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三项新举措。第一项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第二项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第三项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到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020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各地区政策不同,具体可以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查询当地失业保险每月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