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黄奕和黄毅清办理了离婚手续,在11月黄奕称发现某媒体发布了两篇涉及自己的文章,而文章是转自黄毅清的微博,于是状告黄毅清,称其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不仅要求黄毅清和媒体两被告对其进行赔礼道歉,还要对方赔偿她的各项损失共计105万元,称黄毅清至今都没有停止对她的攻击,因此她至今工作都为零。目前法院审理一审黄奕败诉,法院称黄奕作为公众人物,原本对公众和媒体的评论就要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
黄奕上诉二审
黄奕和黄毅清的女儿
黄奕和黄毅清的女儿
近日二审开庭,黄奕以及其代理律师现身,黄毅清则由其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庭审中黄奕方面提供了新的证据,并认为黄毅清所发的三条微博与涉案的文章有关,另外三篇微博虽然和文章无关,但同样造成了侵权,称坚持到庭的原因是其相信法律,也是为了女儿,希望女儿长大的时候可以告诉她,妈妈没有做过那样的事情。黄毅清的代理律师也称其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黄毅清做错了,就承担应该的责任,不是的也不能莫须有的强加。
黄奕和女儿
黄奕上诉
黄奕和黄毅清一家
黄毅清的代理律师称,黄奕所说的两篇涉案文章媒体在受到黄奕的诉状后就及时将文章删除了,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对黄奕造成的精神损失几率已经降到最低,主观上没有对其名誉诋毁的恶意,而所报道的内容也和黄毅清无关,因为他无法左右媒体如何撰写报道,这次黄奕提到的另外三条微博黄毅清也已经进行了删除,这些微博都是因为黄奕不让女儿见其父亲,黄毅清心情郁闷才表达的心情,不存在诽谤和侮辱。最后法院驳回了黄奕的诉讼请求,维持一审的判决,而黄奕和黄毅清双方也都不同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