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A广告模特经纪公司拖欠艺人广告费,已经被告上法庭,其中被拖欠广告费的艺人又金宇彬、高洙等,对此,韩国演艺经纪人协会的赏罚调整伦理委员会在2014年3月5日,对该A广告模特公司判定为不良演艺事业者,并通告其他公司,在A公司未支付拖欠酬劳前,将禁止与之合作。
金宇彬、高洙
韩国A广告模特经纪公司拖欠艺人广告费一事,据了解,2012年8月,艺人高修通过A公司与某企业签订拍摄广告协议,但S公司将从该企业公司那里收到的高洙应得的模特广告费至今未支付给高洙,2014年7月,高修将A公司告上法院。
金宇彬
同样,2013年3月,艺人金宇彬也通过A公司与某公司进行广告模特代言,但A公司将从公司收到的模特费没有给金宇彬,金宇彬将其告上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并下达支付命令,但A公司到现在也没有执行。
高洙
金宇彬所属的经纪公司对此事向媒体表示,正如大家所知道的一样,金宇彬方面确实并未收到广告费,这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我们正在通过韩国演艺管理协会进行共同应对中。被询问拖欠广告费金额时,所属公司表示不方便透露具体数额,但告诉大家在大概在5000万韩元到1亿韩元之间,最后,金宇彬的所属社称将采取强硬措施,争取不会受到更大的损失。
金宇彬
高洙的所属经纪公司的相关人士对此事回应,公司也将采取应对措施,并希望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