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在《哪吒之魔童降世》口碑和票房爆发之下,有一部电影迎着大势上映了,虽然未能超越《哪吒》,却也站稳了脚步,在这个《哪吒》一枝独秀的八月有了一席之地,这部电影便是《烈火英雄》,最终收获票房16.90亿票房,并在第32届东京国际电影节上获得最佳作品一奖,作为一部主旋律电影可说是成绩斐然。
《烈火英雄》改编自真人真事
不过电影火了之后,批评和争议也随之而来,在11月8日,关于《烈火英雄》抄袭的话题上了热搜,李某某以《烈火英雄》在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为由,将《烈火英雄》的出品发行方包括万达影视、阿里巴巴影业的八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八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电影《烈火英雄》,并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在11月10日,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烈火英雄》被诉抄袭
《烈火英雄》方就抄袭一事发表声明,称影片剧本改编于鲍尔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并在2016年12月获得合法改编和摄制权授权。关于此事,网上也是掀起了一阵风波,据网友整理的时间线,李某某的《火烈鸟》在2018年才开始连载,2019年7月出版,而电影是2019年8月上映,要说抄袭,时间上根本对不上,而且《烈火英雄》的原作是2013年出版的《最深的水是泪水》。最为荒谬的是,《最深的水是泪水》是改编自真实事件,则2010年发生的大连新港油罐区火灾。而李某某也是声称自己的小说来自真实的消防员生活,所以,他把真实事件写进了书里,便可以此为理由状告别的改编为抄袭吗?真实事件也有抄袭一说?希望国内某些创作者可以踏踏实实的创作,而不是搞一些邪门歪道。